五城御史
见“巡城御史”。
见“巡城御史”。
官名,汉置,掌管地方军队,护卫京师,并掌京都右郊武事及治安纠察等。见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》、《后汉书·百官志》。
官名。明宪宗成化十二年(1476)因湖广郧阳、襄阳(今湖北西部)地区流民屡次起义,乃设抚治一人以进行安抚,系都察院都御史衔,属京官外差的性质。万历二年(1574)以抚治事权不专,添兼提督军务衔。万历九
见“勋武前锋五职”。
官名。《周礼》无此职。三国魏明帝太和中置著作郎,隶中书省,专掌国史,晋改隶秘书省,南朝宋齐梁陈沿置,北魏亦置。北周因之置著作上士二人,正三命;著作中士四人,正二命。属春官府的外史下大夫。参见“著作郎”
杂任职名。唐于左春坊内直局置,员额八人,掌东宫几案、翰墨。
文书名。清朝在京衙门间的平行文书之一。清制,六科、各道、内廷各馆、内阁典籍厅、稽察房、中书科等处与各部、院、寺、监来往行文,均用之。
居民编制单位。唐制在里之下以四家为邻,三家为保。邻与保不设长,与秦代的什伍组织不同。而且唐代治安监督之任,在农村寄诸村正,在城中寄诸坊正,故邻里纯为编户计数上的名称,邻与保之别亦仅数量上有奇偶之差,以
官名。清朝侍卫处之次长官,仅次于领侍卫内大臣。顺治元年(1644)设,武职从一品。额定六员,镶黄、正黄、正白旗各二人,由散秩大臣、都统、护军统领、前锋统领、满大学士,尚书内特简。协助领侍卫内大臣,掌率
官名。元朝中御府长官,正三品。
禁卫军指挥机构。唐朝十六卫之一,高宗龙朔二年(662)改右候卫置。设大将军一员、将军二员,与左金吾卫同掌宫中、京城巡警,烽候道路,以执御非违,领翊府及诸折冲府府兵。下设长史、录事及仓、兵、骑、胄曹参军