云南司郎中
官名。即“云南清吏司郎中”。
官名。即“云南清吏司郎中”。
官名。秦及西汉郡国皆置,为农监长副职。官名,秦汉皆置,为农监副长官,助农监长行职事。参看“农监”、“农监长”条。
即史官。晋潘安仁(岳)《马汧督诔序》:“亦命史臣班固而为之诔。”唐代杜甫《哀司徒李公光弼》:“直笔在史臣,将来洗箱箧。”
太平天国朝上职官之统称。永安建制始设,各有专职,且分工极细。名称以职守不同各异。如负责后勤供应者,有“总圣库”,主接受各军官搜得之金银财宝,职同将军;“总圣粮”,主收发粮食,职同检点;“总油盐”主收发
信使即使臣,也指传递文书信件的使者。《史记·司马相如列传·喻巴蜀檄》:“陛下患使者有司之若彼,悼不肖愚民之如此,故遣信使晓喻百姓以发卒之事。”唐杜甫《送王十五判官诗》:“黔阳信使应稀少,莫怪频频劝酒杯
官名。清末新陆军职官。光绪三十年(1904)定新陆军营制,始置。每军三人(不常置),每镇五人,正六品,副军校充,奏补。掌承办杂务,由护军官、军需官等差遣。军中佐官名。清末设于新军军、镇两级,掌理各种事
官名。北齐置,掌左龙局。从九品。
即“太孙”,见该条。
①官名。掌记录。《史记·孟尝君列传》:“孟尝君待客坐语,而屏风后常有侍史,主记君所与客语,问亲戚居处。” ②汉朝称罪人家属没入官为奴婢者。多在官府担任杂役,或被皇帝赏赐大臣。《周礼·天官·酒人》郑玄注
官名。即殿中丞,唐高宗龙朔二年(662)改,咸亨元年(670)复名殿中丞。金朝置为内侍阶官。金为二十五阶中的第五阶,秩正五品中。元朝沿之,升为十四阶中的第三阶,正三品。官名。金代为正五品中内侍官,元代
即“常衮”。官名。辽置,即常衮,见该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