黄龙潭
在今河南清丰县东南三十五里。《方舆纪要》 卷16清丰县: 黄龙潭 “约二十余顷,在断堤之间。盖皆决河之余浸矣”。
在今河南清丰县东南三十五里。《方舆纪要》 卷16清丰县: 黄龙潭 “约二十余顷,在断堤之间。盖皆决河之余浸矣”。
西晋太康七年(286)改合浦属国都尉置,治所在宁浦县(今广西横县西南七里郁江南岸)。辖境相当今广西横县地。南朝宋移治涧阳县(今横县西南六十里郁江南岸)。齐移治安广县(今横县),后复移治宁浦县。隋开皇九
唐贞观五年 (631) 置,属燕州。治所在今广西藤县境。七年 (633) 属藤州。十八年 (644)废。
即今云南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西北拉博。 清雍正十年 (1732) 置喇㗘土千总。
隋开皇初改新蔡县置,属庐州。治所在今安徽霍山县东北。以淠水为名。大业初属庐江郡。唐初废。古县名。隋开皇初改新蔡县置,治今安徽省霍山县东北。属庐江郡。唐初废。
即今四川犍为县北石溪镇。清嘉庆《犍为县志》卷2:石板溪场在“县北四十里。通乐山”。
元大德八年(1304)降庄浪路为州,属凤翔路。治所即今甘肃庄浪县西北南湖镇。辖境相当今甘肃庄浪县北部地。明洪武三年(1370)属凤翔府,八年(1375)降为庄浪县。元大德八年(1304年)降庄浪路为州
即小青岛。在今山东青岛市南青岛湾中。即“小青岛”。
唐方镇名。咸通三年 (862) 分岭南节度使东部地置,治所在广州 (今广东广州市)。辖区相当今广东 (除连州、连南瑶族自治县、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外) 及海南省。乾宁二年 (895) 号清海军。唐方镇名
即今新疆乌恰县西康素镇。清宣统《新疆图志》卷4:疏勒府布鲁特冲巴噶什部辖境中有“坎素”。
在今北京市昌平县东南大东流乡南后蔺沟。清于此置经制外委驻守。蔺沟河由此入温榆河。今村分前、后蔺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