赤峰县
清乾隆四十三年(1778)改乌兰哈达直隶厅置,属承德府。治所即今内蒙古赤峰市。光绪三十四年(1908)升为赤峰直隶州。1913年复改为县。1914年属热河特别区热河道。1928年属热河省。1940年废入翁牛特右旗。1945年复置。1955年划归内蒙古自治区昭乌达盟,为盟治所。1958年析置赤峰市。1983年撤销,并入赤峰市。
古旧县名。清乾隆四十三年(1778年)置,治今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。属昭乌达盟。后历有废置。1958年撤销,改为赤峰市。
清乾隆四十三年(1778)改乌兰哈达直隶厅置,属承德府。治所即今内蒙古赤峰市。光绪三十四年(1908)升为赤峰直隶州。1913年复改为县。1914年属热河特别区热河道。1928年属热河省。1940年废入翁牛特右旗。1945年复置。1955年划归内蒙古自治区昭乌达盟,为盟治所。1958年析置赤峰市。1983年撤销,并入赤峰市。
古旧县名。清乾隆四十三年(1778年)置,治今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。属昭乌达盟。后历有废置。1958年撤销,改为赤峰市。
即今河南武陟县治木城镇。《明史·河渠志五》:万历三十三年(1605),范守己言:“近者十年前,河沙淤塞沁口,沁水不得入河, 自木栾店东决岸。”即此。1939年武陟县徙治于此。在今河南省武陟县境,濒沁河
在今安徽潜山县北皖水北岸。《寰宇记》卷125舒州怀宁县“废皖城”作“逢龙城”。
即今湖南祁东县东南六十二里粮市镇。明正德三年 (1508) 开征祁阳漕粮,由此船运解京,因名粮船埠。
唐南诏置,属剑川节度。在今云南维西傈僳族自治县境。宋大理废。在今云南省维西傈僳族自治县境内。南诏时属剑川节度使。
清雍正十二年 (1734) 置,为陈州府治。治所即今河南省淮阳县。1913年改为淮阳县。古旧县名。清雍正十二年(1734年)置,治陈州城(今河南淮阳县城关镇)。为陈州府治。1913年裁府留县并改名淮阳
原名大茅峡。在今四川重庆市巴南区铜罐驿下游。为长江小三峡之一。王士正 《蜀道驿程记》云: “过猫儿峡,莲峰叠崿,亏蔽云日,一山突起,石棱刻露,其色青碧,曰青石尾。”在重庆市大渡口区与江津市间。系长江切
在今湖南桂阳县南六十里。明于此置巡司。清康熙中裁。
清乾隆六年 (1741) 赐名。上游兼有睢水故道,下游为涡水河道。自今河南中牟县北,由贾鲁河分支东南流,经开封市、杞县至睢县纳睢河,东南至鹿邑县纳涡河,又东南经安徽亳州市及涡阳、蒙城等县,至怀远县东入
唐置,属羁縻蕃州。治所在今广西宜州市西南。北宋废。古县名。唐置,治今广西壮族自治区宜州市西南洛岩西。属桂州所领羁縻蕃州。宋属宜州所领羁縻蕃州,元废。
北宋咸平四年(1001)置,属保德军。在今山西保德县北。为黄河津渡。故址在今山西省保德县北。北宋属保德军,金属河东北路。后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