建州五部
明建州女真之主体。明末定居今辽宁苏子河、浑河流域的建州三卫女真人,逐渐形成为五大部,即 《清太祖实录》 卷1所谓 “满洲国之苏克苏浒河部、浑河部、王甲部、董鄂部、哲陈部”。万历十一年至十六年 (1583—1588),先后为努尔哈赤兼并,使其成为满族共同体的核心。
明建州女真之主体。明末定居今辽宁苏子河、浑河流域的建州三卫女真人,逐渐形成为五大部,即 《清太祖实录》 卷1所谓 “满洲国之苏克苏浒河部、浑河部、王甲部、董鄂部、哲陈部”。万历十一年至十六年 (1583—1588),先后为努尔哈赤兼并,使其成为满族共同体的核心。
在今湖南桂东县西南。《方舆纪要》 卷82桂东县: 淇江水在 “县南八十里。出三峰山,流入桂阳县 (今汝城县) 界”。至资兴市东南入耒水。
馆驿名。辽置,在今河北滦平县东北营房子附近。《辽史·地理志》 “松山州” 后附宋王曾《上契丹事》 曰: “过雕窠岭、偏枪岭,四十里至卧如来馆。”辽置,在今河北省滦平县东北营房子附近。因山中有卧佛像得名
春秋时齐地。在今山东莱芜市东北。《春秋》:哀公十一年(前484),“齐国书帅师及吴战于艾陵,齐师败绩”。即此。古邑名。春秋齐邑。在今山东省莱芜市东北,一说在今泰安市南。《春秋》哀公十一年(前484年)
在今广东高州市东北平山镇。清光绪《茂名县志》卷2:县治北“六十里石骨墟”。明、清平山巡司驻此。
即淄水。在今山东中北部。《周礼·职方》幽州: “其浸菑、时。” 《史记·河渠书》 云: 禹治水之后,“于齐,则通菑、济之间”。即“淄水”。
在今湖南衡阳市南岳区北部,祝融峰东南。为衡山七十二峰之一。《太平御览》卷39引盛弘之《荆州记》作“石囷峰”。《舆地纪胜》卷55衡州:石廪峰“在南岳。其峰耸峙如仓廪”。《清一统志·衡阳府一》:石廪峰“形
即扶阳山。在今湖南新宁县东十五里。《舆地纪胜》卷59宝庆府:文竹山,“按《湘川记》云,竹山上有石床,高一丈四尺。四面绿竹扶疎,常随风委拂。此床天旱则祷雨时应”。
北宋置,属溧水县。即今江苏高淳县治淳溪镇。明弘治四年 (1491) 于此置高淳县。古镇名。北宋置,即今江苏省高淳县。属溧水县。明弘治四年(1491年)升为县。
在今四川宜宾市东北五里。清《古今图书集成》方舆汇编职方典卷605:吊黄楼“因吊山谷而名”。嘉庆《宜宾县志》卷13: 吊黄楼在“治北对江。昔人黄庭坚建,后圮。今为东岳庙。土人犹呼旧名”。《清史稿·曾纪凤
元置,属河南行省。治所在黄冈县 (今湖北黄州市)。辖境相当今湖北黄州、麻城二市及红安、黄陂、新洲三县地。明改为黄州府。元至元十四年(1277年)升黄州置,治黄冈县(今湖北黄冈市)。属河南江北行省。辖境