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蒲河镇
即今河北昌黎县东二十里大蒲河镇。清同治《畿辅通志》卷49昌黎县图:东南有大蒲河,有都司、千总驻此。
在河北省昌黎县东部,东濒渤海。面积74.5平方千米。人口2.8万。镇人民政府驻大蒲河,人口 2300。原名蒲泊庄,后以临大蒲河改今名。1953年设乡,1958年属海洋公社。1961年析置大蒲河公社,1984年复乡,1988年改镇。产稻、玉米、小麦。有大蒲河口渔港,产鱼、虾、贝类。有海船修造、纸箱、食品加工厂。已辟为旅游、疗养区。昌黄公路经此。
即今河北昌黎县东二十里大蒲河镇。清同治《畿辅通志》卷49昌黎县图:东南有大蒲河,有都司、千总驻此。
在河北省昌黎县东部,东濒渤海。面积74.5平方千米。人口2.8万。镇人民政府驻大蒲河,人口 2300。原名蒲泊庄,后以临大蒲河改今名。1953年设乡,1958年属海洋公社。1961年析置大蒲河公社,1984年复乡,1988年改镇。产稻、玉米、小麦。有大蒲河口渔港,产鱼、虾、贝类。有海船修造、纸箱、食品加工厂。已辟为旅游、疗养区。昌黄公路经此。
在今山东高青县高城西北五里。《晋书·裴秀传》: 三国魏咸熙初,“秀封济川侯,地方六十里,邑千四百户,以高苑县济川墟为侯国”。
北宋置,属魏县。在今河北魏县西南。《资治通鉴》:唐文德元年(888),魏博乱,东从训保内黄,求救于朱全忠。全忠“自白马济河,下黎阳、临河、李固三镇,进至内黄”。胡三省注:“薛史晋纪:邺西有栅曰李固,清
即今四川成都市西十五里苏坡乡。清同治《成都县志》卷2:苏坡桥在“县西南十五里。架木为桥。……南岸温江,北界县界有场即名苏坡桥,跨清水河”。
清嘉庆七年 (1802) 置,属汉中府。治所即今陕西镇巴县。因汉封班超为定远侯,食邑于此,故名。1913年改为定远县。清嘉庆七年(1802年)析西乡县置,治今陕西省镇巴县。属汉中府。1913年降为县。
即今新疆额敏、和布克赛尔、克拉玛依等市县境之白杨河。《清一统志·塔尔巴哈台》:纳木河“在塔尔巴哈台东南,东距色伯苏台山一百十里。源出北山下,南流五十里。又一源西南来,会而东南行,又四十里入于沙碛。西距
1946年革命根据地由汤原县兴山镇析置,属合江省。治所即今黑龙江鹤岗市。1949年9月改属松江省。同年12月改名鹤岗市。旧市名。东北解放区设。1946年由汤原县兴山镇析置,市因以为名。治今黑龙江省鹤岗
唐开元前置羁縻州,属黎州都督府。治所在今四川汉源或石棉、甘洛县境。宋以后废。
金置,属阳曲县。故址在今山西阳曲县北三十里何庄。
明永乐十一年 (1413) 置,属北京行部。治所即今北京市延庆县。十八年 (1420) 直隶京师。辖境相当今北京延庆县地。隆庆元年 (1567) 改为延庆州。明永乐十二年(1414年)置,治今北京市延
古代关中地区的人工渠道。西汉元狩三年(前120) 凿昆明池,又引池水东出为昆明渠,以利漕运。《水经·渭水注》: “昆明故渠,上承昆明池东口,东径河池陂北……又北分为二渠: 东径虎圈南而东入霸,一水北合