南北洋
清咸丰十年 (1860) 由直隶总督兼北洋大臣、两江总督兼南洋大臣,分掌北洋、南洋海防、关政及中外交涉事宜。北洋指山东以北沿海诸省,南洋指江苏以南沿海诸省。至民国年间罢南、北洋大臣之职,但习俗仍称南北洋,如北洋军阀、南洋大学等。
清咸丰十年(1860年)以直隶总督兼北洋大臣,两江总督兼南洋大臣,分掌北洋、南洋海防、关政及中外交涉事宜。北洋指山东以北沿海诸省,南洋指江苏以南沿海诸省。入民国罢南、北洋大臣之职,惟习俗仍多沿用南北洋之称,如北洋军阀、南洋大学等。
清咸丰十年 (1860) 由直隶总督兼北洋大臣、两江总督兼南洋大臣,分掌北洋、南洋海防、关政及中外交涉事宜。北洋指山东以北沿海诸省,南洋指江苏以南沿海诸省。至民国年间罢南、北洋大臣之职,但习俗仍称南北洋,如北洋军阀、南洋大学等。
清咸丰十年(1860年)以直隶总督兼北洋大臣,两江总督兼南洋大臣,分掌北洋、南洋海防、关政及中外交涉事宜。北洋指山东以北沿海诸省,南洋指江苏以南沿海诸省。入民国罢南、北洋大臣之职,惟习俗仍多沿用南北洋之称,如北洋军阀、南洋大学等。
在今湖北神农架林区东苦水河入粉青河处。旧属房县,明置巡司于此。
在今宁夏银川市东。《方舆纪要》 卷62宁夏镇: 高台 “在镇东十五里。地势崇高,登眺极山河之伟观。赵元昊尝建寺于此”。
在今河北阜平县东北。《方舆纪要》 卷14阜平县: 落路口 “正统四年筑城置戍。《关隘考》:落路口以下凡九口,皆在倒马关南路,为防御要地。自口而南二十余里,为夹折腰口,又西十里为铁岭口、铜录岩口。其相近
在今湖南桂东县南六十里。明置巡司于此。
即氶水。今山东枣庄市南峄城大沙河。《寰宇记》 卷23沂州氶县: “承治水出县西北六十里方山之东,王莽改氶县为承治,故水有此名。”
在今陕西绥德县东。《方舆纪要》卷57绥州:凤凰岭“在州东三十里”。《清一统志·绥德州》:凤凰山“一名凤宿岭,古屯戍处”。
1944年5月由沂水、蒙阴二县析置,治南麻(今山东沂源县)。据《山东省行政区划资料汇集》:“因系沂水之发源地,故名沂源。”在山东省中部。属淄博市。面积 1635.66 平方千米。人口55.4万。辖6镇
明洪武二十四年 (1391) 置易门守御千户所,属云南都司。治所在今云南易门县南十里南庄。清康熙七年 (1668) 废。
西汉元鼎四年 (前113) 分常山郡置,治所在真定县 (今河北石家庄市东北)。辖境相当今河北石家庄、藁城、正定等市县地。东汉建武十三年(37) 废。西汉元鼎三年(前114年)析常山郡置,治真定县(今河
明置,治所在今江西宜春市东。《方舆纪要》 卷87袁州府: 袁州卫 “在府治东。洪武元年建”。